编号:20251204001
因保管不善,将濉私房字第3181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房屋坐落:虎山北路西侧11#30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芳、王传三
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