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兹有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吴以芳,行政执法证号为:12020114004,执法证有效期为 2025年11月17日至2030年11月16日,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需要重新声明失效。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