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204001
因保管不善,将濉私房字第3649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房屋坐落:濉溪县刘桥镇丁楼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杰、黄新莉
202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