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亚、李桂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6-02-06 10:17文字大小:[    ]背景色:       

编号:20260206002

根据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皖0604执760号之三,将被执行人李振亚、李桂芳位于濉溪经济开发区淮海国际商贸城17#306(产权证号:2013010927/2013010928)转移登记至刘续华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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