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公示(刘志宇)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6-02-06 11:02文字大小:[    ]背景色:       

编号:20260206003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的

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

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权利人

(继承人)

被继承人

权利类型

座落

不动产权证号

用途

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刘志宇

刘传江

不动产继承登记

濉溪县百善镇百善矿工人村南村B2-25#105室、205室

皖(2023)濉溪县不动产权第0019548号、0019547号

住宅

78.61

81.14

原产权人:刘传江

联系方式:0561-6077197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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