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206004
因保管不善,将濉私房字第3549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房屋坐落:濉溪县虎山北路西侧弘元小区12#20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洪祥、王体英
2026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