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320003
因保管不善,将濉出国用(2009)第092号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宗地坐落:虎山南路西,澥河路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化群
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