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331002
因无法收回濉国用(1999)第097号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坐落:濉溪浍河路北民政局家属院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