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喜华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6-05-18 13:34文字大小:[    ]背景色:       

编号:20260518001

因无法收回皖(2025)濉溪县不动产权第0026602号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坐落:濉溪县国槐路东、河西新区棚户区安置项目南青秀学府11幢1804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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