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艳华(户)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6-08-03 16:49文字大小:[    ]背景色:       

编号:2026080300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__2026年8_月_25_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561-6077157。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用途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林艳华(户)

濉溪县四铺镇五铺村三队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34062110221JC02356F00010101

农村宅基地/住宅

97

登记机构: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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