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艳、荣排房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6-08-14 14:59文字大小:[    ]背景色:       

编号:20260814009

根据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皖0604执369号之三,将被执行人朱艳、荣排房位于濉溪县碱河路北侧龙脊山路西侧御溪荣境24栋301室(产权证号:皖(2018)濉溪县不动产权第0013006号)转移登记至买受人钱坤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08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