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环保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1-03-31 11:1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尽快公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淮政务办〔20115)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濉溪县环保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011日至20101231日。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完善公开目录。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改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机构介绍、政策法规、工作信息、业务信息、计划信息等子目录,便于操作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建立股、室、大队、监测站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8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公务办公网等方式公开环境信息,还开辟专门的信息公开栏,适时公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截至目前,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启动不久,公开时限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条例》和政务公开办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濉溪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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