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1-01-18 10:56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sx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浍河路37号三楼,邮编:235100,电话:0561-688638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相关规定,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情况;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基层两化、涉重大项目建设审批落实情况等栏目信息内容公开公示,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及县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丰富主动公开内容,2020年,我局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81条(其中:机构领导28条、机构设置9条,人事信息1条、政策法规2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3条、规划计划13条、财政预决算6条、新闻发布10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应急管理47条、行政权力运行160条、监督保障39条、回应关切38“三大”攻坚战57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17条等相关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机制,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每季度召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制定《2020年度濉溪县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责任清单》,明确各队、站、股室职责和公开任务,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及报送流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内容提供者的责任,要求各队、站、股室对所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三是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内容检测。由局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网栏目更新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及时掌握栏目更新进度,查漏补缺。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为政务公开主阵地,加强宣传力度。濉溪县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专栏严格遵循政府网站建设规范,按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体系,及时公布濉溪环境保护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等信息,定时发布城区空气质量日报、重污染天气预报和水质月报。

(五)监督保障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实施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精准无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并将保密审查和公文、信息宣传稿件审核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同时,对信息公开中出现的过错行为,坚决严格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8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0

22

行政强制

8

0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现下公众对生态环境信息关注度越来越高,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对标“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主动公开力度不大,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还有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公开效果。在传统网站平台的基础上,运用好双微平台、头条号,不断创新内容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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