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1期(2020-2022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加快推进我县生态环保治理进程,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中政委[2020]9号)安徽省委平安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平安办[2020]1号)、淮北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北市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二、总体考虑: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出成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调研摸底,上会研究。
四、制定意义:使我局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有了遵循。
五、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我县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六、创新举措:
坚持系统思维,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精准精细精致。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把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和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激励争先创优。对期间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找差补缺,不断充实完善。
八、解读人: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九、咨询电话:0561-688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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