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解读《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1期(2020-2022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3月7日,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丹凤关于印发《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1期(2020-2022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平安建设文件精神为遵循。
二、总体考虑:
争取三年时间取得明显效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先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再上会讨论。
四、制定意义:
令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
五、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使我县生态治理工作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并且让人民群众因良好生态而获得实际利益。防范与化解环境矛盾纠纷,补齐稳固的治安防控体系重要一环。
六、创新举措:
坚持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立治理环境为了人民,环境治理依靠人民思想。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把市域社会治理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增强监管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对于不达标的单位及时下达整改要求。
八、解读人: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九、咨询电话:0561-688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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