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党组(党委),各部、委、办、局: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濉溪县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濉溪县委办公室
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濉溪县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