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率先推行“环长制”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新闻发布会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1-06-25 15:33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发布时间 

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 15:00

二、发布地点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五楼会议室 

三、发布单位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发布主题 

率先推行“环长制”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

五、参加人员 

黄丹凤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徐敬彬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陈  康    县生态环境分局总工程师

陈令杰   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黄  磊    县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六、主持人 

徐敬彬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七、新闻媒体 

淮北市传媒中心 、淮北日报社、  濉溪县融媒体中心  濉溪县新闻网    

八、发布内容 

1.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黄丹凤介绍县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2.媒体记者就环长制工作进行提问 

主持人:尊敬的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向大家介绍濉溪县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淮北市传媒中心、淮北日报社、濉溪县融媒体中心、濉溪新闻网,欢迎各位媒体朋友们的到来。下面请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黄丹凤同志介绍县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黄丹凤: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全体成员向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向大家汇报我县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濉溪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濉溪县域生态环境现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落实环境专项监督制度,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我县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监督体系,实现了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全覆盖。通过机制的建立和制度的保障,激发了全县环境专项监督长和监督员的工作激情,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现将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制度建设

在坚持生态优先、问题导向、党政同责、闭环监督、分类实施、依靠群众等六项原则的基础上,濉溪县确立了环长制工作目标,即2021年5月底前,基本建成县镇村(社区)三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和村级环境专项监督员制度体系,并试点开展工作。2022年5月前,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运转正常、成效明显的常态化、全天候、无盲区的环境专项监督长体系。围绕工作目标,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濉溪实际,认真进行谋划,探索实施路径,重点解决“有专人干事、有清单管事、有措施成事”等问题,压实各方责任,畅通监督渠道,环境监督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化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

在组织形式上,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环境监督总长,各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县镇两级党政班子成员至少担任一个镇或村级环境专项监督长,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环境专项监督长,行政村(社区)设环境专项监督员。县级设立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办公室(简称环长办),负责环长制日常统筹和督导工作,各镇(园区)参考设立环长办,与环委会合署办公。5月14日,县委县政府举行了环长制启动仪式,全县共设立环境专项监督长459人,环境专项监督员242人,全县213个村和26个社区,根据实际情况,1/3由村(社区)干部兼任、1/3设置公益性岗位,1/3由志愿者承担。明确了环境专项监督总长、环境专项监督长、环境专项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开展问题专项排查、及时上报排查结果、有效实施分级管控、强化问题监督及风险隐患整改工作任务,,保证了环境专项监督长及环境专项监督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解决“有清单管事”的问题。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能力

强化履职保障,解决“有措施成事”的问题。一是激发工作动力。解决愿不愿的问题。通过公益性岗位+志愿服务+有偿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设置环境专项监督员,由县环委会统一发放聘书。制定《濉溪县环境专项监督员考核办法》,在考核称职的前提下,村(社区)级环境专项监督员享受一定的奖励补助。每月最高享受1000元奖补。设立12369环保热线,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实名上报线索并核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加大工作保障,解决能不能的问题。为县环长办增加5名事业编制,各镇(园区)适当增加人手,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专业检测设备器材,推进环长制工作所需经费分别纳入县、镇财政预算,保障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三是提升工作能力,解决会不会的问题。制定《濉溪县环境专项监督员指导培训制度》,采取1+N(1个镇专业技术人员对接不少于10个村环境专项监督员)结对方式,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四是强化工作监督,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制定《濉溪县环长制工作调度和督察机制》,将环长制建设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履职检查,压实环境专项监督员责任。推行《濉溪县环长制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设置环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五是提供法制保障,解决敢不敢的问题。县环委会赋予三级环长一定的监督权和履职权,依法保障村(社区)环境专项监督员正常开展工作,对于侵犯环境专项监督员的人身权利或妨碍执行环境保护公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及时介入,依法打击。六是健全报告制度,解决快不快的问题,设立双线并行报告制度,一是实行线下层级上报制度,一是实行线上直报制度,由环境专项监督员使用生态濉溪APP向县直主管部门报告,实行扁平化管理。线上线下两种报告方式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四、开展专项行动,抓好问题整改

近期为了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更好的发挥环长制和环境专项监督员的作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的通知》(皖办明电〔2021〕30号)要求,从5月18日开始,县委县政府动员全县上下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全体环境专项监督员在一线立足本职,履职尽责,不遗余力的开展排查上报和整改监督工作,确保工作成效。截至5月25日,全县环境专项监督长会同广大环境专项监督员对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交办的302件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县域内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共排查发现环境问题55个,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及时跟进问题的整改,目前完成环境题问整改20个,有力促进了问题改善,提升群众满意度。

环长制在全县的推行,较好的发挥了环境专项监督员在环境监督死角盲区的探头作用,打通了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最后一公里。统筹了环长制与河(湖)长制、林长制的职责范围,解决了河(湖)长制、林长制监督之外的生态环境监督盲区问题,放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叠加效应,调动了公众参与,共同监督的积极性,构建了各级一把手对职责内的生态环境负总责,各级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村(社区)环境专项监督员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主持人:刚才,听取了黄局长详细介绍县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朋友们提问。 

记者(淮北市传媒中心):濉溪县为什么要实行“环长制”?工作目标是什么?

黄丹凤: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的指导意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监督盲区、监督“最后一公里”、网络全覆盖问题,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环长制”。县“环长制”的工作目标为:2021年5月底前,基本建成县、镇(园区)、行政村(社区)三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及村级环境专项监督员制度体系,并开展试点工作。2022年5月,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形成运转正常、成效明显的常态化、全天候、无盲区的环境专项监督长体系。

2.记者(淮北日报社):濉溪县“环长制”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陈  康: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

坚持党政同责、上下联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建立县委领导、镇村主体承担、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的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

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着力构建全方位、全领域、全时段问题发现机制,夯实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责任落实机制,及时处置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闭环监督、高效整改。分类处理监督发现的问题,一般性的即转职能部门整改落实,比较突出的问题列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强化调度和治理,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坚持分类实施、务求实效。根据城市与乡村、镇与镇不同特点,实行差异化制度设计。濉溪镇、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现代产业园重点采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监督;其他镇重点采用监督长+监督员的方式进行专项监督。

坚持人民立场、全民参与。强化群众观念,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加强群众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办好群众身边的环保实事,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参与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3.记者(濉溪县融媒体中心):请问环境专项监督长和专项监督员工作职责是什么?

陈令杰:1.环境专项监督总长职责。统筹推进环长制建设和保障工作,组织并督促各镇(园区)环境专项监督长和环境专项监督员对责任区域进行生态环境问题例行巡查。

2.环境专项监督长职责。负责领办、督办辖区内林长、河(湖)长承担的相关环境监管职责之外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组织制定环境专项监督工作计划,排查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根据轻重程度分类纳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定期向上级汇报责任区域环境监管及问题整改等情况。

3.环境专项监督员职责。负责对村(社区)责任区域内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上报和监督工作,对于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或环境风险隐患立即报告。

4.记者(濉溪新闻网):请问环境专项监督长和监督员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黄  磊:一是全覆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排查。镇(园区)、村(社区)环境专项监督长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力量和环境专项监督员,聚焦群众身边污染环境类、生态破坏类、环境隐患类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重大环境风险及舆情事件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常态化动态排查,广泛发动群众,利用环保天眼,重点排查责任区内苗头性、隐藏性、潜在性和历史遗留性等问题。对于存在较大环保隐患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聘请专业技术力量辅助开展排查工作。二是及时快速上报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排查结果。镇(园区)、村(社区)环境专项监督长对于自身开展的常态化排查问题或环境专项监督员上报问题,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台账,逐项记录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排查的时间、地点、类型以及预估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隐患排查上报采取层级报告和线上直报两种方式进行,线下发挥县、镇(园区)、村(社区)三级积极性,由环境专项监督员逐级向上级环境专项监督长报告。线上采取扁平化管理,分别通过12369环保热线、濉溪生态APP等平台,由环境专项监督员直接上报。县环长办视情直接交办镇(园区)、村(社区)整改,突出问题由县环境专项监督总长领办或批示办理。三是有效实施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分级管控。由县环境专项监督总长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分区域、分类别、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实施风险差异化管理,按照重大风险优先、循序渐进动态管理原则,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由县级环境专项监督总长予以交办、督办责任主体整改。四是强化生态环境问题监督及风险隐患整改。县、镇(园区)、村(社区)环境专项监督长根据整改任务要求,监督责任主体逐项建立任务、标准、时限、责任“四项清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由县环委办对整改成效进行督办。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现场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听了各位领导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濉溪县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都有了详细的了解。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活环境,不仅是环保的标准,更是大家对环保的期盼。在此,也请媒体的朋友们能够利用好媒体的资源,更多更好地宣传环保工作,讲好环保故事,普及环保知识,倡导低碳理念,齐心协力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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