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县综禁办有关负责同志就《濉溪县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1-05-28 17:14文字大小:[    ]背景色:       

日前,中共濉溪县公室、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濉溪县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县综禁办有关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回答记者提问。

1. 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县2021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完成“零火点和不误农时”的目标要求,部署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全年禁烧,全县总动员,全面打赢禁烧攻坚战。

2. 问:《指导意见》是如何进行编制的?

答:为确保《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更科学有效,便于操作。县综禁办参照往年禁烧经验及市政府禁烧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濉溪县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讨论稿”。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挂网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征求各镇(园区)和县直相关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并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审议稿”,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及时进行印发。

3. 问: 《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调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精神,为保护环境、保护耕地,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党政同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立足限茬与农机农艺收种相结合,落实“一镇(村)一策”,充分发挥镇(园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赢夏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工作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实现全年“零火点”,确保不误农时。

4. 问: 《指导意见》的主要禁烧措施是什么?

答:(一)组织保障

1.成立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

2.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县委、县政府成立11个巡查组,分别从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巡查组要制定巡查方案,按照任务序时进度加强过程考核,分阶段逐项逐条予以落实。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未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给予镇(园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党纪政纪处理。

3.成立秸秆禁烧执法组。执法组组长由镇(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县城管局及镇(园区)派出所、法庭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落实禁烧罚款。

4.实行包保制度。建立县主要领导包片、县级领导包镇(园区)、县直部门包重点村、镇(园区)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组、包地块、包机械的包保制度。同时,县公安局单独制定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干警)秸秆禁烧包保工作方案,并于5月20日前,报县综禁办备案。

(二)经费保障

1.给予镇(园区)经费支持。按照镇(园区)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由县农业农村局提供),通过预拨的方式,将20元/亩的奖补资金(若省市取消该项奖补,则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及10-12元/亩的禁烧工作经费(10万亩以下10元/亩;超出10万亩,不到20万亩的,超出部分按11元/亩;超出20万亩的,超出部分按12元/亩。该经费用于与禁烧工作有关的支出),于5月25日前预拨至各镇(园区)、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给予县综禁办(夏、秋两季)6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宣传、外联、办公等);给予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生态环境分局10万元禁烧工作经费;给予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5万元禁烧工作经费。

3.禁烧期间,全县参与禁烧的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全员到岗,根据考勤依法依规给予误餐补助和加班费,不得乱发误餐补助和加班费。工作日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周六、周日每天200元补助,节假日每天300元补助。

4.四套班子包保领导及巡查组、综禁办禁烧工作车辆,由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提供,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三)实行禁烧工作风险保证金制度

各镇缴纳20万元风险保证金;园区缴纳10万元风险保证金;按照巡视整改要求,今年禁烧期间,县领导及县直部门公职人员一律不再缴纳禁烧风险保证金。根据市禁烧方案要求,“各县(区)可以根据实际,对镇(街)、村(社区)实施标准统一的禁烧保证金制度。对村(社区)负责人及“两委”其他人员保证金原则不超过2020年金额,镇(街)原则全年每人按村(社区)不高于80%金额执行”。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人大主席、分管负责人缴纳8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其他班子成员及镇(园区)包片(村)干部缴纳48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村书记、村主任缴纳10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其他村“两委”包组(地块)的干部(不含县直公职人员、含计生专干、扶贫专干、后备干部)缴纳6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镇(园区)、村(居)包保人员的风险保证金,由各镇(园区)收齐后统一缴至县会计核算中心账户(村“两委”在编名册,由县委组织部提供)。

(四)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制度

为确保《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别根据各类人员禁烧工作任务,明确各自任务清单。

5. 问:我县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将如何处理?

答: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一律进行前期调查处理,需要拘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移送公安机关继续办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2000元罚款;对被动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罚款收缴后,按相关程序分别拨至各镇(园区)用于秸秆禁烧和耕地保护。对地块有主动焚烧行为和被动过火现象的农户,镇(园区)在上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花名册时,该类农户不在补贴之列,不得享受农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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