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1-12-08 10:46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1年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本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部门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把握重点,巩固成果。我局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认真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2.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强化《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加强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部门、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截止2021年12月8日,主动公开信息711条。本年度社会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生态建设、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大攻坚战等。今年以来共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2件,办结2件,答复申请均通过网上或信件等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回复。

三、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2、丰富公开形式,扩展公开范围。继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活动,让解读更贴近群众需要。

3、充分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延伸,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4、建全机制,规范运行。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估、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每月对我局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及时梳理报送公开的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5、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每日发布濉溪县空气质量日报,每月发布月报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提供信息质量不高、造成政务信息更新时间及时,质量不够高。

2.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不高,造成同级栏目之间信息发布格式不一致。

(二)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我局将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尤其是财政预决算、生态环境、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等群众关心度较高的信息。

3.加强政务信息规范性建设,认真梳理栏目内的信息,做到信息发布统一规范。

4.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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