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浍河路37号三楼,邮编:235100,电话:0561-6886380)
一、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媒体采访,以最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全年组织4场新闻发布会,对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秸秆禁烧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2022年,我局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86条(其中:机构领导1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规划计划22条、财政预决算35条、新闻发布6条,建议提案办理12条、应急管理66条、行政许可85条、行政处罚59条、行政强制33条、政策解读14条、监督保障29条、回应关切15条、“三大”攻坚战65条等相关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做到“公开内容充实,公开时间及时,公开重点明确”三项基本要求。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网站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明确网站信息更新的标准要求,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办公室定期对各股室报送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对信息质量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不断完善网站工作机制体制,增强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建设,持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功能,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对网站栏目优化调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监督检查和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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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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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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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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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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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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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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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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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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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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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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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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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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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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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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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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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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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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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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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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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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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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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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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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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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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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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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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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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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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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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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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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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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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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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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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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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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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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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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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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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开展良好,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少数股室人员没能正确处理做好日常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因而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量少等问题。二是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才较为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公开的形式和效果上还需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文件要求继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的监督,积极探索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监督管理机制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专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在公开的形式上进行创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环保的中心工作,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工作方法,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局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以全面提升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和幸福感为目标,以过硬举措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动形成“全员环保”的浓厚氛围。
一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分管领导靠上跟踪,各股室各司其职,按照“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原则,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强化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程序和责任。围绕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全县系统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上做到依法依规,在力求信息公开规范合法的同时,严把信息安全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三是利用好各类平台,提高公开质量。注重用好融公开平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各类平台,及时公布、更新了涉及环境质量、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等各重点领域信息。通过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到第一时间发声、准确发声,持续推动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