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结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3-10-08 12:59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我局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系统观念,将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筹部署、综合施策、整体推进。现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土壤环境质量

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了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以及我县辖区内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了筛选,12家企业纳入濉溪县2023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同时向社会公开。

2、严格执法监管。一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矿山等重要污染源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二是制发告知函,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按规定报送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制定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

3、加强风险排查,严防土壤污染。一是为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淮北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方案》,对安徽理士电池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涉重金属企业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下发了《关于对大气污染物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的通知》,要求企业安装在线设备,并与市局联网。二是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40条之规定,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对我县22家单位落实地下水防渗漏检测、检查情况,进行了检查。更新了濉溪县防渗及地下水水质监测情况摸排表。经检查,淮北新兴皇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开展地下水检测工作,其余均已开展地下水检测工作及隐患排查工作。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控,做好源头预防、风险管控等工作,对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濉溪县博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确保该地块安全利用。

4、强化重点建设用地的监管。为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对供地清单进行了梳理,建立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基础信息台账,蒙村村部新村址建设项目等18个地块已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个地块正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针对市局和县政府签到的目标任务,进行了梳理,共11小项,截至目前已完成8项,其余正在有序推进。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够重视,3地块用途已变更为“一住两公”,尚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濉溪县开发区尚未对濉溪县博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他们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

2、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3、继续加强重点建设用地的监管,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4、对开发区下发督办函,督促尽快对濉溪县博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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