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环行审〔2023〕43号
关于《淮北市迅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迅腾机械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淮北市迅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淮北市迅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迅腾机械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关于申请对淮北市迅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迅腾机械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报告”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濉溪县刘桥镇黄庄工业园,项目占地3000平方米,依托现有生产车间2000平方米,购置中频炉、射芯机、锻压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产3200吨铸件的生产能力。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占总投资的14.4%。项目代码:2308-340621-04-01-827201。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工艺、性质、位置、规模及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水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无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刘桥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刘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2.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制芯粉尘、造型粉尘、熔化烟尘、打磨粉尘、砂处理粉尘、浇注废气和切割粉尘。
熔化烟尘、砂处理粉尘和打磨粉尘,采取车间封闭、半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制芯粉尘和造型粉尘采取车间封闭、集气罩收集;以上收集的粉尘共同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浇注废气采取车间封闭、半封闭式集气罩收集+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切割粉尘采取加强管理,定期清理地面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中限值要求。
甲醛、酚类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
3.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
要求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炉渣、废砂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边角料、金属废屑、废钢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回用于熔化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定期更换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议,满足县生态环境分局总量控制要求。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在10日内将《报告表》及审批意见送至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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