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4年1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2024年2月份工作计划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4-02-01 10:01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掌握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权,继续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凝心聚力,强力攻坚,多措并举,坚决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空气质量情况

截至到1月21日,一月份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上升2%;PM10平均浓度为112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下降8%;优良天数9天,同比去年同期减少2天。重污染天气减少一天

二、工作开展情况

1. 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一月份共转发启动淮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1次,预警8天。督促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 强化污染问题整改。2022年截至1月23日,接收市大气办下发的污染问题事件15件,已整改完成15件,对污染问题立行立改、持续跟进,保障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并不再反复。

3. 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加大宣传:通过日常环境监察+重点行业帮扶方式,向相关企业开展送政策活动,强化企业对违反涉VOCs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认识。加强整改:通过上级来县检查(尤其是生态环境部VOCs帮扶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检查反馈的相关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的方式加强整改力度。

4. 强化污染治理,精准施策。一是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对建筑施工工地防尘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强化道路扬尘源头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并对监管责任单位下发《关于建筑工地污染问题的督办函》,针对问题,发挥行业监管责任,立即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城市道路、园林绿化,严格落实《淮北市关于开展整治扬尘污染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施湿扫作业,保持路面潮湿不起尘;在原有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加强对城区道路绿化保洁力度,每天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枯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并有管护人员在岗实施保洁工作;三是强化工业企业监管,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强力推动企业实施排污治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防尘情况的巡查力度,强化道路扬尘源头治理工作,在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方面重点检查“六个100%”落实情况,对建筑工地要求围挡有喷淋,周边道路不带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工地,进行严厉处罚。二是加大对涉VOC企业监管力度。加大对涉VOC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涉VOC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作;三是推进“散尘”治理,狠抓“散乱污”综合整治,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四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重点做好超标排放处罚,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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