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4-03-12 16:30文字大小:[    ]背景色: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 、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单位预算表

1、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收支总表

2、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收入总表

3、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支出总表

4、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项目支出表

10、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其它公开事项

1、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考评项目表

2、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专栏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规章;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

(三)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及污染防治的监督。

(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解决乡镇流域的环境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时间,协调乡、镇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解决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六)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乡镇企业环境,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七)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八)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九)承担县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度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4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持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把推动濉溪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教育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真正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效转化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蓬勃动能和生动实践。

(二)全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是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加大“散乱污”治理力度,加强扬尘污染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压实各镇(园区)禁烧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畅通秸秆五化利用渠道,从源头上消除焚烧隐患,全力实现“秸秆全域禁烧”的目标二是多举措打好碧水攻坚战。在做好日常监测的同时,加快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引至濉临沟,同时保障好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濉溪段水质安全、生态安全及输水通道水环境质量。三是全方位打好净土持久战。持续强化19家土壤环境重点管理企业、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继续对3家涉重企业、4家铁矿采选单位及周边开展土壤污染风险排查整治,同时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纳入日常重点环保监管范畴。聚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2024年PM2.5平均浓度低于4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于72.9%,澥河李大桥闸、浍河东坪集、沱河后常桥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III类。

(三)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和办理工作

一是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排查各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杜绝“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的发生。二是全力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和市县自排查问题整改。三是紧盯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四是进一步优化移交问题办理流程坚决支持配合督察工作

环保治理能力上突破

一是提高政治认识。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要求,针对尚未满足纳统条件的项目要保持对接沟通,明确目标,安排专人负责,坚持生态环保和经济发展两个“并重”。二是加强政策文件学习和研究。积极谋划全生态环境治理业投资、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争取、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工作。

(五)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稳妥有序做好人、、物等相关工作二是切实抓牢抓实分局党的建设工作,聚焦管党治党主业,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和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有效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和廉洁性。四是防微杜渐,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坚持强化历练和严管厚爱,打造一支政治忠诚、实干担当、业务能力强的队伍。

第二部分 2024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1-2

                                        

第三部分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34.88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8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收入总表的说明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收入预算234.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4.88万元。

(一)本年收入234.8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88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增加15.89万元,增长7.26%,原因主要是公务定额增加,节能环保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主要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主要是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三、关于2024支出总表的说明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支出预算234.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89万元,增长7.26%,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其中,基本支出174.88万元,占74.4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60.00万元,占25.54%,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

四、关于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4.8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34.8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万元,占4.93 %;节能环保支出223.29万元,占95.07 %。

五、关于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89万元,增长7.26%,原因主要是公务定额增加,节能环保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万元,占4.93 %;节能环保支出223.29万元,占95.07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预算11.59万元,比2023预算增加11.59万元,增长100%,原因主要是公务定额增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4预算223.29万元,比2023预算增加53.93 万元,增长314.04 %,原因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主要在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六、关于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52万元,公用经费16.36万元。

(一)人员经费15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6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主要是与上年预算一致。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4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单位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是保障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常运行的需要

2)立项依据。生态环境分局部门职责。

3)实施主体。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4)起止时间。2024.1-12。

5)项目内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资金6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单位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及代码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来源

年初预算

项目期

2024.1-2023.12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0

   其中:财政拨款

60

         上年结转

0

         其他资金

0

年度

目标

全面贯彻绿色新发展理念完成环保督察交办事项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切实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系统推进污染减排积极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和监测工作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月数

12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序时、及时

成本指标

单位运行经费

6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民众对环保意识的提升

提升程度较高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对环境保护能力、水平提升的影响程度

影响程度较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5%

 

(二)机关运行经费。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6万元,增长16.03%,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其他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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