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4年3月份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2024年4月份工作计划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4-03-28 09:42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3月份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持续督促各镇园区开展河湖沟塘水域岸线专项清理行动。3月份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月采样监测工作。

(二)开展主要河流支沟生态补偿监测工作。对澥河、沱河、浍河、濉河、王引河等支沟支流36个生态补偿断面开展乡镇园区之间生态补偿监测,掌握水质变化,开展有针对性应对措施。

(三)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数据实时关注,及时发布

实时关注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数据,实时掌握空气质量动态变化,出现异常,及时协调处理。同时每天将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编发日报在一定范围内发布,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濉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污乡镇驻地污水处理站监测。

按照分局的安排,对全县污水处理厂(站)进行监测。

(五)萧濉新河及开发区主要支流监测

按照市局要求,对萧濉新河黄桥闸至符离闸段溯源监测。

(六)“千吨万人”弄饮水监测

配合安徽省淮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濉溪县11家“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现场采样。

(七)噪声投诉监测

对全县5起风力发电噪声投诉监测。

二、2024年4月份工作计划

1、实时关注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数据变化趋势,出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编发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日报;

2、持续对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采样监测;浍河、濉河、沱河等36个支沟支流生态补偿监测;

3、配合监察大队开展执法监测工作;

4、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5、按时完成其他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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