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4年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2024年5月份工作计划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4-04-26 09:19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掌握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权,继续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凝心聚力,强力攻坚,多措并举,坚决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空气质量情况

二、截至到4月25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上升11%;PM10平均浓度为92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下降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82天,同比去年增加2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1.3%,同比去年下降1.7%。

三、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减排措施。4月份共转发启动淮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0次,预警0天。督促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强化污染问题整改。2024年4月截至4月25日,接收市大气办下发的污染问题事件8件,已整改完成8件,对污染问题立行立改、持续跟进,保障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并不再反复。

3.根据市大气办对县区的考核完善对濉溪县乡镇的赛马考核。

4.本月工地扬尘事件过多(7件),要求县住建局,建投公司认真负责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对建筑施工工地防尘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

5.根据积尘走航要求城管局对保洁程度为差的路段淮海路加强洒水降尘,强化道路扬尘源头治理工作。保持路面潮湿不起尘;在原有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加强对城区道路绿化保洁力度,每天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枯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并有管护人员在岗实施保洁工作

6.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加大宣传:通过日常环境监察+重点行业帮扶方式,向相关企业开展送政策活动,强化企业对违反涉VOCs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认识。加强整改:通过上级来县检查(尤其是生态环境部VOCs帮扶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检查反馈的相关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的方式加强整改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防尘情况的巡查力度,强化道路扬尘源头治理工作,在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方面重点检查“六个100%”落实情况,对建筑工地要求围挡有喷淋,周边道路不带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工地,进行严厉处罚。二是加大对涉VOC企业监管力度。加大对涉VOC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涉VOC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作;三是推进“散尘”治理,狠抓“散乱污”综合整治,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四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重点做好超标排放处罚,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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