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加强河湖治理,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濉溪县不断加强河湖治理,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目前,澥河、浍河、沱河断面水质分别达到III类、III类、IV类;乾隆湖水质达到III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III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全县主要河流处境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加强河湖巡查。按照要求,478名县、镇、村三级河长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河道一线,扎实开展巡河履职和“清四乱”工作。上半年,共计巡河11600余次,发现河面漂浮物、岸线垃圾、拦河渔网抬网地笼、乱耕乱种、违章建筑等问题390余个,劝退沿河垂钓人员4000余人次。
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清水北送”保护专项行动,锚定“引江济淮输水通道水质安全、生态安全,确保一河清水永续北送”目标,签发《濉溪县2023年总河长3号令》,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县区界、镇界埋设界桩25个,明确责任和任务范围。全县共排查上报各类涉河问题27个,全部完成整改。清理岸线生活垃圾约0.4吨、拆除渔网网箱13个、清理乱耕乱种约6亩、拆除违章建筑3处约170平方米。整改完成市河长办暗访反馈问题6个、县级自排查问题2个。开展“护水清河”专项行动,各镇(园区)共投入人力约2100人次,机械300余台次,清理漂浮物杂草垃圾约220余吨,打击非法采砂、捕捞红虫5起,清理岸线乱耕乱种约260亩,拆除违建2处约40m²,清理拦河渔网网箱地笼等约90个,驱离钓鱼人员300余人。开展自备井排查专项整治,对各镇(园区)及县直各单位开展了自备井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封闭了8家自备井,共12眼。
组织验收销号。紧盯省环保督察和市县自排查等反馈问题,指导属地镇政府采取清淤疏浚、截污纳管等方式开展问题整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验收的方式完成15个市县自排查问题验收工作,并要求属地镇政府加强验收后的常态化管理保护工作,严防问题反弹,确保已整改销号的中小沟消除黑臭水体,入河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加强环境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资源管理及节水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公园等活动,引领全社会形成节水爱水护水的良好风尚,为水环境强监管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