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
一、发布时间
2024年9月30日上午8:30
二、发布地点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五楼会议室
三、发布单位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发布主题
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
五、参加人员
朱 锋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祖 峰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郭 云 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六、主持人
祖 峰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七、新闻媒体
淮北市传媒中心、濉溪新闻网、濉溪县融媒体中心
八、发布内容
1、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朱锋介绍濉溪县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媒体记者就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问
主持人(祖 峰):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向大家介绍濉溪县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淮北市传媒中心、濉溪新闻网、濉溪县融媒体中心,欢迎各位媒体朋友们的到来。
2024年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将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大气、水污染防治统筹部署、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了基本保障,固废常态化有效管理。
下面请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朱锋同志介绍濉溪县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朱 锋: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县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1、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以及我县辖区内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了筛选,20家企业纳入濉溪县2024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同时向社会公开。
2、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
给20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下发告知函,同时转发市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隐患排查、监督性监测、报送有毒有害物质报告等法定三项义务工作。
3、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
依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排查质量“回头看”工作,同时转发市局《关于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根据计划,我局将配合市局于10月份对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持续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严格落实《淮北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会商机制(试行)》《淮北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试行)》,严防土壤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截至6月底,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全市31个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同时上传至“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加强地块信息共享,杜绝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进入用地程序,我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
5、强化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不断提升危废规范化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提高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将220家工业企业纳入固废管理系统,实现固废常态化有效管理。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今年8月份完成了双堆集镇危险固废废物倾倒案的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助力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祖 峰):
刚才,听取了朱局长详细介绍了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朋友们提问。
1.记者(濉溪新闻网):根据朱局长的介绍,我们对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了初步的认识。与水体和大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哪些特点?
朱 锋:一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察觉。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
二是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与大气和水体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
三是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
四是土壤污染具有难可逆性。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降解。
五是土壤污染治理具有艰巨性。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则很难恢复。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2.记 者(淮北市传媒中心):请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哪些法定义务?
郭 云:谢谢你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的义务:
一是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三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记者(濉溪县融媒体中心):我县将采取哪些措施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祖 峰: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固废法》的宣传培训,配合做好《固废法》的执法检查,积极推进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2、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加强对固体废物相关企业的业务培训,灵活多样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固体废物政策法规宣传,针对不同企业类型,注重培训针对性和培训效果,切实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和固体废物管理水准。
3、进一步加强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试行)》(皖环函〔2018〕1389号)、《安徽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皖环函〔2018〕1328号),要求公安、检察院、法院、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
4、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等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推动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信息报告制度。
主持人(祖 峰):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听了各位同志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都有了详细的了解。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活环境,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标准,更是大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期盼。在此,也请媒体朋友们能够利用媒体的资源,更多更好地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讲好环保故事,普及环保知识,倡导低碳理念,齐心协力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