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12月份工作总结及2025年1月份工作计划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4-12-30 10:3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我局紧扣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分解的重点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1.第一个“1”中央层面交办问题

中央和国家层面交办问题198件,已完成销号196件,未销号问题2件,均为共性问题。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市协调联络组累计向我县转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33批次77件(来电举报46件,来信举报31件)。截至目前已办结54件(其中10件为不属实),正在办理23件。

2.第二个“1”省级层面交办问题

省级层面交办问题305件,已销号291件,剩余问题14件,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3.“N”类问题

全县共排查上报问题867件,已销号761件,剩余问题106件,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二)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落实减排措施。落实减排措施。12月份共转发启动淮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3次,预警16天。督促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强化污染问题整改。2024年1月截至12月22日,接收市大气办下发的污染问题事件498件,已整改完成498件,对污染问题立行立改、持续跟进,保障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并不再反复。

3.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加大宣传:通过日常环境监察+重点行业帮扶方式,向相关企业开展送政策活动,强化企业对违反涉VOCs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认识。加强整改:通过上级来县检查(尤其是生态环境部VOCs帮扶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检查反馈的相关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的方式加强整改力度。

空气质量情况。截至12月24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41.5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67.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0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9.8%。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1.主要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持续督促各镇园区开展河湖沟塘水域岸线专项清理行动。12月份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月采样监测工作。

2.开展主要河流支沟生态补偿监测工作。开展主要河流支沟支流监测工作。对澥河、沱河、浍河、濉河、王引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开展取样监测,掌握水质变化,开展有针对性应对措施。

3.开展入河排污口、农村黑臭水体、污水处理厂(站)执法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对有关乡镇下发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实地查看整治情况,开展验收工作。对英科医疗、巨成化工等9家企业开展执法监测。对老濉河、巴河、小溪河、刘河沟、城西沟东支流进行巡查并取样检测。

(四) 稳步推进净土攻坚战。

一是督查濉溪县气象台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等3个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继续督促指导20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工作;三是督促金邦、宇鑫2个优先监管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已完成场调。

二、工作计划

(一)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于未完成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督导调度和指导,督促问题按时完成整改。

(二)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一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二是扎实开展臭氧攻坚。

(四)持续对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采样监测;浍河、濉河、沱河等36个支沟支流生态补偿监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