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以加快补齐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短板为突破,稳步推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2024年淮北市下达我县大气指标目标任务为:PM2.5平均浓度为40.0μg/m3,PM10平均浓度为67.2μg/m3,优良天数273天(比例74.6%)。【2024年安徽省下达淮北市大气指标任务为:PM2.5平均浓度考核目标41.8μg/m3,力争39.0μg/m3;优良天数比例72.9%,力争75.0%。】2024年截至12月31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42.1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上升10%,县区排名第二;PM10平均浓度为68.2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不变,县区排名第二;优良天数253天,同比去年减少6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9.3%,县区排名第二。
(二)水环境质量:2024年淮北市下达我县水环境目标任务为:沱河后常桥、浍河东坪集、澥河李大桥闸国控考核断面分别为III类、Ⅳ类、III类,孟沟入浍河口省控考核断面为Ⅳ类,孟沟淮六路、王引河侯王闸、沱河肖家、濉河黄桥闸市控考核断面分别为Ⅳ类、III类、III类、III类。2024年淮北市下达我县水环境目标任务为:沱河后常桥、浍河东坪集、澥河李大桥闸国控考核断面分别为III类、Ⅳ类、III类,孟沟入浍河口省控考核断面为Ⅳ类,孟沟淮六路、王引河侯王闸、沱河肖家、濉河黄桥闸市控考核断面分别为Ⅳ类、III类、III类、III类。1-12月,沱河后常桥、澥河李大桥闸、浍河东坪集水质分别为Ⅳ类、III类、III类,孟沟入浍河口水质为Ⅳ类,孟沟淮六路、王引河侯王闸、沱河肖家、濉河黄桥闸水质分别为III类、Ⅳ类、Ⅳ类、Ⅳ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扣除本底),达标率100%。
(三)土壤质量:截至目前,全县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无工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聚焦重点行业,科学“控气”。聚焦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涉VOCs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更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推进企业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提高治理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推动淮北丰隆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宝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VOCs治理技术更新和产品源头替代改造工作。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对重点排放企业实施在线监测,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要求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执法检查,对违规排放油烟的企业进行处罚。二是聚焦关键点位,精准“控尘”。严格落实《淮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30余处重点扬尘污染源纳入清单管理,开展涉尘问题检查105余次,推动问题整改51件,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80余次。结合县住建局制定的《2024年全县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求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严格落实预警及攻坚行动期间各项大气污染措施。要求各建筑工地围挡一律增设喷淋设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出必须冲洗后方可允许上路,施工道路始终要求保持清洁、定时洒水,常态化运行,并要求监督员现场指导建筑工地落实环保治理措施,截至目前共完成环保销号问题9件。三是聚焦部门联动,严格“控车”。协同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冒黑烟机动车辆,联合开展大型货运汽车超载、拖拉机、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12次。积极配合市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和编码登记工作,濉溪县共计编码登记1576台非道路,开展非道路尾气抽检166台。根据濉溪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的要求,联合交通局、商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20辆,补贴金额达300万元。四是聚焦源头管控,长效“控煤”。深入实施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超低排放管理,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禁燃区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县域大气环境质量,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加强统筹,全力推进辖区内全面执行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县范围内实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五是聚焦网格管理,全面“控烧”。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党政同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建立秸秆禁烧逐级包保和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实施全年全域全面禁烧行动。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认识。以淘汰和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完成濉溪县口子实验学校、淮北牧嘉饲料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
(二)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全县共3个国控断面,目前优良断面2个,分别为浍河东坪集和澥河李大桥闸,二污尾水已改道,沱河后常桥断面水质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城市集中式及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圆满完成11个村农村环境整治和15个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成功申报2024年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争取到20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全县53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我县王冲孜村刘楼沟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在全省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上被推广学习。
(三)稳步推进净土持久战。一是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筛选,将20家企业纳入濉溪县2024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二是加大土壤污染风险排查。对理士电池等3家涉重金属企业开展排查整治,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三是强化重点建设用地的监管。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基础信息台账,完成濉溪县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等2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截至目前,全县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无工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四)序时推进突出问题整改。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市协调联络组累计向我县转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33批次77件。截至目前已办结62件,正在办理15件。省级层面交办问题305件,已销号294件,剩余问题11件,其中今年需完成的5件已完成整改,正在履行验收销号程序。N类全县共排查上报问题867件,全省县区排名第四,已销号761件。
(五)聚力聚焦强监管。结合“双随机”检查,持续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VOCs治理、工业固废及排污许可证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行为。
截至目前,县生态环境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各类污染源1300余家次,立案96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3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9件,处罚金额622.103万元,移送刑事犯罪2件【张槐,四铺镇国通废弃煤矿内移送罪案卷未立案】,查封案件2件,扣押案件1件。共受理12345、12369平台及省网络信访平台有效环境信访投诉279件;后续县分局将持续跟踪督办。
(六)做好两个“并重”。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要求,将生态环境治理业投资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今年已纳统项目6个,总投资2亿余元,分别是刘河沟排灌站项目,投资1100万元;凤栖湖治理项目,投资960万元;开发区中德产业园管道检测项目,投资1500万元;二污尾水改道项目,投资2700万元;沱河流域小型河道治理(刘桥段),投资2000万元;皖北煤电土地生态治理项目,投资1.2亿元。正在谋划的澥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和淮北市沱河(入境段)干支流水质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已纳入中央生态治理资金项目库。在全省率先探索县级排污权储备和出让工作,做好重大项目落地的要素保障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是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客观方面。受特殊产业结构、特殊能源结构、特殊区位等多重因素影响,空气污染极易反弹反复。加之2024年夏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日数较常年偏多导致臭氧天气增加,AQI指数持续升高等因素,导致我县空气质量下滑。主观方面。部分镇(园区)问题管控不到位,在量化考核中失分严重。今年以来,市大气办排查濉溪县事件249件,下发问题事件146件,占排查事件58.6%。部分监管部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烧烤、碳锅非清洁燃料的使用屡禁不止,且无任何污染(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及建筑施工现场渣土运输未采取任何降尘抑尘措施、工业企业时有超标排放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情况反复存在。
二是水环境治理成效仍需提升。沱河后常桥国控断面、沱河肖家市控断面因县二污尾水超地表水V类排放及上游永城来水较差等原因,导致水质不达标;濉河黄桥闸市控断面因上游相山区淮纺闸来水经常超标,加上前期中瑞批发市场污水汛期混排、濉河庭院小区生活污水直排等原因,1-11月均值超标。澥河李大桥闸国控断面和孟沟入浍河口省控断面虽月均值达标,但每年进入5月份后,由于大量枯死水草没有及时打捞,再加上遇见旱季河流水位低、流动性小等原因,澥河李大桥闸溶解氧日均值出现Ⅴ类甚至劣Ⅴ类,孟沟入浍河口总磷、溶解氧也有时出现日均值Ⅴ类甚至劣Ⅴ类情况。
三是农村污染防治能力仍需加强。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镇区管网不健全,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站)普遍存在进水量小、进水浓度低,实际处理量与设计处理规模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水平较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不到位、低效运行等问题还未彻底解决;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率不高、管网堵塞甚至停用等问题,部分水质在线监控设施设备故障、停用及数据恒值等情况仍然存在。
四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力度仍需加大。部分镇(园区)排查上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质量不高,一些单位对县级排查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力度不够,造成整改进度较慢,销号进度不快等问题。还有些已销号问题如扬尘污染、粉煤灰露天堆存等易反弹。部分问题整改仅针对具体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未能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造成问题整改质量有待提升。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细颗粒物(PM2.5、PM10)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二是按照市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动应对等工作。三是全面推进水泥、焦化、生物质发电等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全面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推进各类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推动民用散煤“清零”。四是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应登尽登。五是适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排放源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六是积极稳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七是提前谋划部署禁燃禁放工作。
(二)着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依托沱湖流域和萧濉新河、包浍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检测、溯源工作成果,全面掌握县域境内沱河、萧濉新河、包浍河入河排污口底数,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记录排污通道、排放特征等基础信息。推深做实国、省、市控断面“一断一策”,强化汛期、旱季污染强度分析运用。严格落实河长制,不断强化河道综合整治,推进沱河、澥河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程。加快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提标改造扩建进度,积极推动农村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序时推进引江济淮治污工程,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三)聚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央督反馈问题和典型案例披露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期销号。对已完成销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排查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归纳梳理,以点带面并系统性地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
(四)强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三个全覆盖”,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无事不扰,实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强化执法与帮扶并重,继续发挥帮扶指导小组作用,对重点企业把脉问诊,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实施排污权交易,保障重点项目尽快落地。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合理增长,严格督促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持续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