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省级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点位论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5-01-22 10:14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项目编号:QZGX-2025-00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濉溪县省级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点位论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中标金额:168000.0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濉溪县浍河路37号   19956160569 1590561319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址:濉溪县浍河路37号

联系方式:19956160569 15905613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金百合2A2004室

联系方式:1890561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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