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2月份工作总结及2025年3月份工作计划
我局紧扣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分解的重点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1.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共交办33批次77件,其中12件为不属实,35件为重复投诉(涉及11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62件(包含12件不属实件),正在整改15件。
2.省级层面交办问题
省级层面交办问题305件,已销号299件,其余6件整改完成时限分别为2025年底4件,2027年底1件,长期坚持1件,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3.“N”类问题
全县共排查上报问题916件,已销号871件,未销号45件,正在履行验收销号程序。
(二)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落实减排措施。二月份共转发启动淮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0次,预警0天。督促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强化污染问题整改。2月份,接收市大气办下发的污染问题事件21件,已整改完成21件,对污染问题立行立改、持续跟进,保障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并不再反复。
3.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加大宣传:通过日常环境监察+重点行业帮扶方式,向相关企业开展送政策活动,强化企业对违反涉VOCs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认识。加强整改:通过上级来县检查(尤其是生态环境部VOCs帮扶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检查反馈的相关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的方式加强整改力度。
4.强化污染治理,精准施策。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对建筑施工工地防尘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强化道路扬尘源头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加强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施湿扫作业,保持路面潮湿不起尘;在原有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加强对城区道路绿化保洁力度,每天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枯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并有管护人员在岗实施保洁工作;强化工业企业监管,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强力推动企业实施排污治理。
空气质量情况。截至到2月28日,二月份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55.1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下降16%;PM10平均浓度为90.6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上升7%;优良天数22天,同比去年同期不变。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1.主要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2月份持续督促各镇园区开展河湖沟塘水域岸线专项清理行动,开展对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月采样监测工作。
2.开展主要河流支沟支流监测工作。对澥河、沱河、浍河、濉河、王引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开展取样监测,掌握水质变化,开展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并对1月份全县36条支沟支流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向各镇(园区)发布支沟支流水质状况简报。督促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支沟支流涉及的镇(园区)认真排查污染源,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全力保障水环境质量。
3.开展已验收的黑臭水体季度监测。对全县已验收的14条黑臭水体开展季度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均未出现返黑返臭情况。
4.持续调度《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2021-2025)》项目实施情况。通知各相关单位完善并报送“引江济淮二期治污规划汇总调度表”相关内容。对于“已完工”的,要准备项目相关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审计等)。积极组织准备迎接省厅对我县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现场评估、验收等工作。
(四)稳步推进净土攻坚战
一是对淮北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函《关于袁店矿区自发自用风电项目是否涉及污染地块的复函》;二是联合县自规局对相关镇(园区)下发通知《关于对已开发利用地块尽快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对41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五)强化规范环境执法。一是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黄色超标报警,执法大队对安徽利和水务有限公司、淮北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家单位污染物排放日均值超标超标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把调查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在线办汇报。二是开展企业帮扶检查。共出动160余人次,检查走访企业40多家。三是开展执法大练兵。2月份立案1家,下达处罚决定书0份,责令改正2家。四是加强环境信访办理。2月份共受理12345平台及省网络信访平台有效环境信访投诉7件。涉水1件;涉气4件;涉尘2件;全部办结完成,案件处理率100% ,案件反馈率100% 。
(六)依法依规严把环评审批关
2月份共办理各类环评文件10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2件,登记备案表10件;排污许可首次申领、变更及延续共4家。
二、工作计划
1.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对于未完成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督导调度和指导,督促问题按时完成整改;谋划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县级整改方案制定及督促整改。
2.督促指导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施工工作;对接县水务局,抓紧对沱河、澥河两个生态修复项目成熟度(开展初步设计和EPC招标)进行推进;按照调整后的《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2021-2025)》中的2025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对接相关单位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工;继续对全县主要河流出入境断面及36个支沟支流、已治理好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对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全县主要河流出入境断面及支沟支流月监测。
3.办理上级交办及12345信访投诉件;开展“双随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