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4月份工作总结及2025年5月份工作计划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5-05-06 15:34文字大小:[    ]背景色:       

我局紧扣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分解的重点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1.第一个“1”中央层面交办问题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共交办33批次77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并      完成县级验收。

2.第二个“1”省级层面交办问题

省级层面交办问题305件,已销号299件,剩余问题6件整改完成时限分别为2025年底4件,2027年底1件,长期坚持1件,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3.“N”类问题

全县共排查上报问题982件,已销号904件,未销号78件,正在履行验收销号程序。

(二)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强化污染问题整改。接收市大气办下发的污染问题事件102件,已整改完成102件,对污染问题立行立改、持续跟进,保障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并不再反复。

2.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加大宣传:通过日常环境监察+重点行业帮扶方式,向相关企业开展送政策活动,强化企业对违反涉VOCs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认识。加强整改:通过上级来县检查(尤其是生态环境部VOCs帮扶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检查反馈的相关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的方式加强整改力度。

3.强化污染治理,精准施策。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对建筑施工工地防尘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强化道路扬尘源头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加强城市道路、园林绿化,严格落实要求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施湿扫作业,保持路面潮湿不起尘,在原有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强化工业企业监管,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强力推动企业实施排污治理。

空气质量情况。截至4月份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54.6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减少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三区一县排名第一;我县空气优良天数比例72.4%,优良天数84天。同比去年同期增加1天,三区一县排名第一。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1.主要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持续督促各镇园区开展河湖沟塘水域岸线专项清理行动。4月份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月采样监测工作。

2.开展主要河流支沟支流监测工作。对澥河、沱河、浍河、濉河、王引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开展取样监测,掌握水质变化,开展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并对4月份全县36条支沟支流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督促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支沟支流涉及的镇(园区)认真排查污染源,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全力保障水环境质量。

3.开展全县主要河流及支沟支流水草的清理工作。对全县主要河流及支沟支流存在水草过度生长的区域开展水草清理打捞工作,确保水质状况不受水草过度生长影响。

4.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站点产生的废液转移处置工作。联系危废处置公司对水质国控站点(沱河小王桥、后常桥,澥河李大桥闸)产生的废液进行转移处置,落实了自动监测站点属地保障责任,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稳步推进净土攻坚战

一是对古睢书院东地块、金陵会馆西地块及嵇康琴馆北地块等11个地块是否需要开展场调,进行核实回复。二是下发提示函,要求县自规局对已开发利用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是刘桥镇“村民文体广场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录入全国土壤环境管理系统。

(五)强化规范环境执法。一是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黄色超标报警,执法大队对濉溪县祥群新型墙材有限公司1家单位污染物排放小时值超标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把调查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在线办汇报。二是开展企业帮扶检查。共出动110人次,检查走访企业20多家,发放2份关于责令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三是开展执法大练兵。4月份立案6家,下达处罚决定书2份,责令改正2家。四是加强环境信访办理。4月份共受理12345平台及省网络信访平台有效环境信访投诉34件。其中(涉水3件;涉气16 件;涉声5  件;涉尘2 件;其他类 7 件;危废1件)。全部办结完成。案件处理率100% ,案件反馈率100% 。

(六)依法依规严把环评审批关

4月份共办理各类环评文件15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3件,登记备案表12件;排污许可首次申领、变更及延续共4家。

二、工作计划

(一)加大对涉VOC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涉VOC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作;推进“散尘”治理,狠抓“散乱污”综合整治,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

(二)持续对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开展月采样监测;浍河、濉河、沱河、澥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采样监测及加密监测;持续开展全县主要河流及支沟支流水草的清理工作。持续督促各镇园区开展河湖沟塘水域岸线专项清理行动。

(三)做好省级层面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对于未完成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督导调度和指导,督促问题按时完成整改;谋划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县级整改方案制定及督促整改;准备迎接省大气专项督察;

(四)办理上级交办及12345信访投诉件;开展“双随机”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