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第3季度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5-09-30 10:26文字大小:[    ]背景色:       

我局紧扣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分解的重点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1.第一个“1”中央层面交办问题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共交办33批次77件,已全部完成验收销号。

2.第二个“1”省级层面交办问题

省级层面交办问题306件,已销号300件,剩余问题6件整改完成时限分别为2025年底4件,2027年底1件,长期坚持1件,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3.省大气环保专项督察交办信访问题

市协调联络组累计向我县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18批次64件(其中来电举报43件,微信举报19件,来信举报2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镇(园区)和相关部门处理。目前已办结52件,其余12件正在办理中。

4.“N”类问题

全县共排查上报问题1059件,已销号1006件,未销号53件,正在履行验收销号程序。

(二)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制度。建立濉溪县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制度,对辖区内11个乡镇、2个园区实行“月点评季赛马”,推行“网格化监管”,将责任细化到村(社区)、企业、工地,确保每个污染源有人管、有人查。

2.强化污染问题整改。2025年三季度,共接收市大气办下发的污染问题事件12件,已整改完成12件,对污染问题立行立改、持续跟进,保障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并不再反复。

3.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常态做好浍河路、榕树路等重点路段道路扬尘整治和清扫保洁,积极稳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二是不断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加强执法合力,形成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局和濉溪镇环保站对省空气质量监测站(县四小)周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空气质量情况。2025年1-9月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34.3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减少4.4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下降11.37%,全市排名第一;我县空气优良天数比例78.4%,优良天数214天。同比去年同期增加32天,全市排名第一。

三季度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1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4.6%,同比增加13.1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全市排名第一。

(十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1.主要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持续督促各镇园区开展河湖沟塘水域岸线专项清理行动。按月对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月采样监测工作。

2.开展主要河流支沟监测工作。按月对澥河、沱河、浍河、濉河、王引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开展取样监测,掌握水质变化,开展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并对全县36条支沟支流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向各镇(园区)发布支沟支流水质状况简报。督促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支沟支流涉及的镇(园区)认真排查污染源,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全力保障水环境质量。

3.开展全县主要河流及支沟支流汛期加密巡查监测工作。对全县主要河流及支沟支流开展汛期前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属地开展治理工作,确保汛期水环境治理。对城西沟各断面及排口进行雨中加密监测;对萧濉新河、王引河、沱河、浍河及包河入境断面进行汛期加密监测。

4.开展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沱河为皖北群众饮用水调水河道,为保障淮北市引调水安全,掌握引调水水质状况。7月份,淮水北调期间,濉溪生态环境监测站联合宿州市埇桥区监测站对沱河进行分段取样监测。8月份,濉溪生态环境监测站联合永城市生态环境分局对沱河小王桥站点进行巡查并取样监测。

5.开展全县污水处理厂(站)季度监测。对县污水处理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站)进、出水取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发布通报,督促各污水处理   厂(站)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相关责任,提高处理效率,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四)稳步推进净土攻坚战

1.继续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按规定报送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制定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截至目前,2家完成、16家正在开展、2家未开展。

2.严格执法监管。一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矿山等重要污染源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二是给安徽华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告知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六十七之规定,及履行的责任。

3.加强建设用地监管。继续督促土地性质拟变更“一住两公”的地块,在土地性质变更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三季度7个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7个地块正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了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五)强化规范环境执法。一是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黄色超标报警,执法大队对濉溪县安徽力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厂区)、淮北市永顺纸业有限公司2家单位污染物排放小时均值超标超标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把调查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在线办汇报。二是开展企业帮扶检查。共出动520余人次,检查走访企业130多家,本月发放5份关于责令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三是开展执法大练兵。第三季度立案15家,下达处罚决定书6份,责令改正20家。四是加强环境信访办理。第三季度共受理73件。其中:涉水6件;涉气42件;涉声10件;涉尘5件;其它类9件;危废1件;全部办结完成。案件处理率100% ,案件反馈率100% 。

(六)依法依规严把环评审批关

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共办理各类环评文件48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17件,登记备案表31件;排污许可首次申领、变更及延续共14家。

二、工作计划

1.严格施工扬尘监管,一是对建筑施工工地防尘情况延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的项目立即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并对整改不力的建筑工地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二是加大面源污染管控力度。对主城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进行再排查,要做到检查一家、登记一家、整改一家。对屡次发生扬尘问题的工地采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约谈工地负责人、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大城区道路保洁力度,加密重点区域主要道路、背街小巷道路湿扫频次,达到洒水抑尘、增湿降温效果。三是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对农业区加强巡查监管。四是积极应对2025-2026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按照《淮北市2025-2026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规范和加强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

2.持续对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采样监测;浍河、濉河、沱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采样监测;

根据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入境水质状况,联合上下游县区开展联防联控及水质取样监测工作;

1. 做好省级层面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对于未完成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督导调度和指导,督促问题按时完成整改;

4.办理上级交办及12345信访投诉件;开展“双随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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