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5年11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2025年12月份工作计划
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掌握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权,继续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凝心聚力,强力攻坚,多措并举,坚决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空气质量情况
2025年截至11月30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36.8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减少2.8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下降7.07%,全市排名第一;我县空气优良天数比例78.1%,优良天数261天。同比去年同期增加25天,全市排名第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工作
一是落实减排措施。11月份共转发启动淮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4次,预警14天。对2025年度秋冬季减排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并提交给市局。
二是强化污染问题整改。2025年截至11月30日,接收市大气办下发的污染问题事件115件,已整改完成115件对污染问题立行立改、持续跟进,保障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并不再反复。
三是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通过日常环境监察+重点行业帮扶方式,向相关企业开展送政策活动,强化企业对违反涉VOCs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认识。加强整改:通过上级来县检查(尤其是生态环境部VOCs帮扶检查)反馈的相关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的方式加强整改力度。
四是强化污染治理,精准施策。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常态做好浍河路、榕树路等重点路段道路扬尘整治和清扫保洁,积极稳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局和濉溪镇环保站对省空气质量监测站(县四小)周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五是对砖瓦窑错峰生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目前B级(不含B级)以下砖瓦窑企业已全部落实错峰生产。
(二)禁烧工作
一是巡查检查持续强化。为形成有效震慑,设立了120个防控点位,组建了由镇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构成的巡查队伍,累计参与人数超过600人。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实施全天候、无死角监控。坚持日常巡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累计开展日常巡查10余次,组织夜间专项巡查9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秸秆焚烧现象。
二是火情高值高效调度。密切监控火点信息,快速响应调度指令,确保火点信息即发现、即处置。期间,共处理市级火情调度问题55次,结合其他渠道反馈,累计完成各类火情60余次;处理高值热点调度51次,综合处置60余次,确保了信息的畅通与处置的及时。
三是重点时段精准管控。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面对为期14天的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迅速响应,在抓好秸秆禁烧的同时,对辖区内31家重点企业开展了环境检查,协同减排,努力削减污染负荷。
四是突出问题督导整改。针对进博会等重大活动保障要求及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期间共检查企业43家,督促8家企业立行立改,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同时,就秸秆禁烧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百善、临涣等地的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压实了属地责任。
五是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持续传达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研判形势,不断强调并部署推进秸秆禁烧各项工作,督促各镇对田间地头、明渠沟壑内的秸秆及时清运,杜绝火点隐患,确保思想不松、力度不减。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1.因西北风盛行、农田初耕还未覆青、空气干燥等不利因素叠加,各站点PM指数居高不下。
2.企业聘请的第三方能力良莠不齐,对自身在线设备的运行及维护不够重视。
3.基层监管力量不足:部分乡镇环保网格员专业性不强,难以应对复杂污染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加大对涉VOC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涉VOC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作。推进企业设备升级结合在线监测数据、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对污染源进行研判,做到精准帮扶指导。同时,鼓励企业进行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提升处理效率。
2.加大面源污染管控力度。一是对主城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进行再排查,要做到检查一家、登记一家、整改一家。对屡次发生扬尘问题的工地采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约谈工地负责人、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大城区道路保洁力度,加密重点区域主要道路、背街小巷道路湿扫频次,达到洒水抑尘、增湿降温效果。二是加大焚烧管控,对农业区加强巡查监管。
3.压实责任链条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联防联控,明确细化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职责。对企业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在发展中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的同时优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