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环保科普|《生态环境法典》施行!这样烧烤,最高罚2万元!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6-09-01 08:36文字大小:[    ]背景色:       

烧烤简直就是夏天里的万能钥匙

没有烧烤解决不了的烦恼!

一顿不行就两顿







长期以来,露天烧烤随意占道经营、夜间噪音扰民、油烟无序排放、垃圾遍地等问题,是城市治理的重点与难点。以往监管多集中处罚烧烤经营者,存在场地提供者免责、违法成本低、屡查屡犯等问题。本次法典落地实施,补齐监管短板,压实全链条责任,实现露天烧烤行为全主体、全场景规范管控。

《生态环境法典》做了一件关键事:把"餐饮油烟+露天烧烤+选址红线"打包进污染防治编第250条,把对应罚则统一进法律责任编第1132条。





新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明确

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

露天烧烤食品

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

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

并处五百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

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这意味着,不仅摆摊烧烤、户外明火烧烤的当事人违法,出租场地、开放庭院、提供空地用于违规烧烤的个人、商铺、经营场所,均属于违法主体,将被一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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