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8月份工作总结及2026年9月份工作计划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6-09-03 09:0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我局紧扣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分解的重点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1.第一个“1”中央层面交办问题。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共交办33批次77件,已全部完成验收销号。反馈问题12件,已完成验收5件。

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共反馈问题22件,其中4件被列入到督察报告中。目前未被列入督察报告的18件中已整改完成9件,剩余9件未完成整改。督察报告反馈了5个大问题,包含4件点上问题,其中养猪场、养牛场2件问题已整改完毕,里桥迁建项目、临涣镇污水溢流问题还未整改完毕。华东督察局后期来函移交问题5件,目前已整改完成1件。

2.第二个“1”省级层面交办问题。

前期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剩余2件,分别为2027年底1件,长期坚持1件,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省大气环保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64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镇(园区)和相关部门处理。目前已办结63件,其余1件正在办理中。反馈问题30件,已完成验收14件。

省委常态化暗访组发现问题目前共接到12期31件,已完成整改24件,剩余7件未完成整改。

目前剩余未整改省警示片反馈问题1件,已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序时推进整改。

3.“N”类问题。

全县共排查上报问题1622件,已整改1562件,未整改60件,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二)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强化污染问题整改。2026年截至8月29日,接收市大气办下发的污染问题事件336件,已整改完成336件,对污染问题立行立改、持续跟进,保障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并不再反复。

2. 跟踪推进涉VOCs企业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汇总上报濉溪县四家企业整改进展。对濉溪县铝基行业、建材行业、砖瓦行业污染问题建立逐个企业台账清单。

3..常态化开展加油站环境执法检查,规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落实市大气办交办问题整改,完成问题整改及闭环反馈工作。

截至8月29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38.5μg/m3;空气优良天数15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5.5%。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1.主要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持续督促各镇园区开展河湖沟塘水域岸线专项清理行动,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月采样监测工作。

2.开展主要河流支沟支流监测工作。对澥河、沱河、浍河、濉河、王引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开展取样监测,掌握水质变化,开展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并对8月份全县支沟支流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向各镇(园区)发布支沟支流水质状况简报。

3.持续开展戚家沟西二铺桥断面氟化物超标问题溯源排查工作。针对戚家沟西二铺桥断面氟化物超标问题开展多轮次排查工作,配合省厅帮扶组对进入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各污水管网、检查井及开发区涉氟企业、排水大户等企业外排水进行取样,开展实验室分析,为下一步氟化物治理提供数据支持。

4.开展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汛期加密监测。汛期降雨前后对主要河流及支沟支流开展加密监测,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及时研判汛期水质污染指数和强度。

(四)稳步推进净土攻坚战。一是督促宏跃液压、鸿源煤化,2公司针对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指标异常值,开展隐患排查和溯源工作;二是督促2026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履行的土壤法定三项义务;三是联合农业农村局对全县畜禽养殖场(户)(不限于规模化养殖)污染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共排查167家,发现问题22个,已建立问题清单。

(五)强化规范环境执法。

一是按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对相关企业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涉及环境风险隐患的进行排查整治,以及对专项执法检查时存在问题的企业督促整改。二是开展企业帮扶检查。共出动140余次,检查走访企业30余家。 三是开展执法大练兵。8月份立案2家,下达处罚决定书1份,责令改正2家。四是加强环境信访办理。8月信访共受理 55件。其中:涉水6件;涉气14件;涉尘8件;其它类10件;固废17件,全部办结完成。案件处理率100% ,案件反馈率100% 。

(六)依法依规严把环评审批关

一是8月份共办理各类环评文件22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4件,登记备案表18件;二是排污许可首次申领、变更及延续共1家。

二、工作计划

1.做好“1+1+N”各类问题验收销号工作,对于未完成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督导调度和指导,督促问题按时完成整改;

2.全面落实扬尘综合治理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持续保持乡镇网格员工作沟通,对乡镇等监控薄弱地方加强工作督导;紧盯市大气办交办各项工作任务,逐项推进问题整改闭环;开展企业常态化日常巡查,重点强化工地、企业扬尘综合治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3.持续对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开展月采样监测;浍河、濉河、沱河、澥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采样监测及汛期加密监测,及时发布支沟支流水质状况简报,促进问题整治,保障水环境质量;根据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入境水质状况,联合上下游县区开展联防联控及水质加密监测工作;

4.查处上级交办、抖音舆情及12345信访投诉案件;督促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源、一般源、特殊源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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