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统计制度
为准确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二、组织实施: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本股室、本单位的政府信息统计和统计表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6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表报送至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本制度由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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