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领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8-20 09:59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建设所,园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混凝土搅拌站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1+6+N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印发淮北市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环委〔20197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28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水平,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在全县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县住建局成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陈安厚

副组长:徐尊义

  :建管站全体监督员

二、检查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为

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是否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IFA考勤率,项目经理、总监等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检查IMT系统见证取样送检检测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有效等情况。

(二)建筑原材料及工程实物质量

检查施工方案及审批资料,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记录等监理资料;检查钢筋焊接施工记录,钢结构施工方案、施工记录和相关试验报告;检查混凝土、砂浆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报告;检查钢筋的外观、连接和安装质量,焊条或焊剂的质量控制情况;检查钢结构焊接质量、焊缝质量,高强螺栓连接情况;检查混凝土、砂浆同条件试块留置、养护情况;检查砌体材料表面污物、覆盖情况;检查混凝土浇筑后保温养护措施实施情况;检查已施工完混凝土、砂浆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三)工程安全生产及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

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施工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现场临边、洞口等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维保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四)市场行为

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情况;工程承发包、工程合同备案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 资质管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劳务用工管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检查各工程农民工实名制和考勤打卡情况;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落实情况。

(六)扬尘防治情况

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六个100%”和建筑施工、混凝土预拌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落实情况。

(七)建筑节能保温情况

检查工程项目节能保温材料和门窗的出厂资料及送检情况;检查建筑节能图纸、节能计算书、审图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把安全大检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各参建责任单位要立即对工程进行自查自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全面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严格执法,落实奖惩。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在检查中不配合、拒绝检查、未及时整改回复的,实施信用惩戒并记不良记录,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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