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9-20 10:23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做好国庆70周年大庆期间消防安保工作,切实维护我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建筑领域消防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大庆期间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要针对大庆期间施工人员浮躁不安,易发事故的规律及特点,提前制定大庆期间的各项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和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层层落实。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检查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操作架、安全网等部位的施工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检查工地临时设施(活动板房)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规定,施工明火作业是否按规定经过审批;检查有关防火安全交底是否真实有效、具有针对性,签名是否完整;督促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存档;对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场所进行排查。

三、严格值班管理,认真落实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大庆期间安全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加强巡查,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当地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决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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