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在建成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下同),2万平方米以上的(含本数,下同),住宅每平方米3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40元;未纳入综合开发的零星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低于2万平方米的,住宅每平方米45元,非住宅每平方米60元;工业厂房、仓储用房每平方米24元。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成区外,按建成区内征收标准的8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