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实施部门 | 法定依据 | 科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二)组织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全县房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产市场;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散装水泥推广等工作。 | 1 | 负责房产市场管理; | 房产综合管理股 | 办【2019】6号 | 王奔 | 0561-6896038 |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濉溪县沱河路125号 |
2 | 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 房产综合管理股 | 办【2019】7号 | 王奔 | |||
3 | 监督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规范运营; | 房产综合管理股 | 办【2019】8号 | 王奔 | |||
4 | 负责房屋白蚁防治及白蚁灭治工作 | 房产综合管理股 | 办【2019】9号 | 王奔 | |||
(三)负责建筑市场材料检测、安装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 1 | 负责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 | 建管站 | 办【2019】10号 | 薛庆敏 | 0561-6075338 | |
2 | 综合管理全县工程监理工作; | 建管站 | 办【2019】11号 | 薛庆敏 | |||
3 | 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防腐行业管理; | 建管站 | 办【2019】12号 | 薛庆敏 | |||
4 | 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 建管站 | 办【2019】13号 | 薛庆敏 | |||
(四)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办法;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施工协调、预决算审核、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运行等工作。 | 1 | 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综合开发; | 城市建设管理股 | 办【2019】14号 | 孙正东 | 0561-6077426 | |
2 | 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运行,负责城市道路、排水等设施的建设、维护以及改扩建工作; | 城市建设管理股 | 办【2019】15号 | 孙正东 | |||
3 | 负责参与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移交等工作; | 城市建设管理股 | 办【2019】16号 | 孙正东 | |||
4 | 负责城市供水、燃气行业管理; | 城市建设管理股 | 办【2019】17号 | 孙正东 | |||
(五)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重点镇、中心镇建设。 | 1 | 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 村镇建设管理股 | 办【2019】18号 | 潘龙飞 | 0561-6896698 | |
2 | 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 | 村镇建设管理股 | 办【2019】19号 | 潘龙飞 | |||
(七)编制全县人民防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指导落实;对基层人民防空宏观网点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 1 | 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人防工程建设技术咨询; | 行政许可股(政策法规股) | 办【2019】20号 | 王进 | 0561-6888308 | |
2 |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 | 行政许可股(政策法规股) | 办【2019】21号 | 王进 | |||
(八)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与平战转换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的相关审查和审批工作。 | 1 | 提出防护区人防工程设计意见; | 行政许可股(政策法规股) | 办【2019】22号 | 王进 | ||
2 | 组织开展辖区人防工程的行政审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征收; | 行政许可股(政策法规股) | 办【2019】23号 | 王进 | |||
(九)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经费管理、编制年度预决算;负责位房和城乡业建设、人民防空的经费收支与国有资产账目的管理和监督。 | 1 |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经费管理工作; | 行政许可股(政策法规股) | 办【2019】24号 | 王进 | ||
2 | 负责位房和城乡业建设、人民防空的经费收支与国有资产账目的管理和监督。 | 办公室 | 办【2019】25号 | 周红星 | 0561-6077079 | ||
3 | 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年度预决算; | 办公室 | 办【2019】26号 | 周红星 | |||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 | 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公室 | 办公室 | 办【2019】27号 | 周红星 | ||
2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来文、档案、会务等工作 | 办公室 | 办【2019】28号 | 周红星 | |||
3 | 承担安全、保密、 政务公开等工作; | 办公室 | 办【2019】29号 | 周红星 | |||
4 | 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办公室 | 办【2019】30号 | 周红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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