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安排

来源:濉溪县住房保障中心发布时间:2019-08-12 16:03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年度濉溪县棚户区改造相关补助资金将根据中央、省下达的补助资金适时、及时进行分配。

一、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96万元,省级补助资金9万元拨入资金监管账户,统筹用于纳入国家计划的近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二、中央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投资资金,丁楼927万元,李乡一期(B)2179万元,王堰5175万元,老濉河东2295万元,共计10576万元拨入棚改资金监管专户,根据各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拨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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