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综述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濉溪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这一重大政策机遇,全面落实协调、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谋划,精准施策,高效推进,逐步实现棚户区的华丽嬗变。现将我县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棚改工程实施情况
2017年市级签订我县目标任务:新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10853套(户),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为12396套(户)完成项目开工建设。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4016套。完成公租房分配入住655套。
按照工作部署,县政府对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及时给予分解,与各实施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出台相关文件,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截止12月底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省级项目开工14420套,完成开工进度132.8%;市级项目开工16119套,开工率130%。各类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13473套,完成率335%。当年实施公租房分配3批,分配648套,完成率98.9%。全县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3973套,实现分配累计3944套,分配率99.27%,超省级考核标准9个百分点,全市领先。主要呈现以下五个方面特点:
(一)突出“大”字。一是投资金额大。“十三五”期间,我县棚改工作计划投资227亿元。二是改造体量大。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76个,改造户数49090户,征收房屋面积792万平方米。三是改造规模大。既有主城区、园区,也有相关镇。其中,符夹线以东老城区为整体连片改造,涉及面积1.98平方公里,人口3.5万;河西区改造面积1.06平方公里,人口4785人;南部次中心改造面积0.53平方公里,人口4500人。
(二)聚焦“快”字。一是征收签约快;二是资金发放快;三是拆迁进度快。如,濉溪镇老濉河东酒厂项目涉及被征收户390户,1个月内全部完成协议签定、审核、资金拨付及拆迁工作,完成净地交付,实现开工建设。
(三)立足“稳”字。一是工作机制稳妥;二是干部队伍稳定;三是百姓情绪稳定。实施棚改项目所涉及被征收户,未发生一起因棚改问题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四)强调“公”字。一是方案制定公开;二是操作程序公正;三是补偿安置公平。整个过程群众全程参与,过程阳光透明,实现补偿安置的公正公平。
(五)坚持“严”字。一是督查考核严;二是工程管理严;三是纪律要求严。实现跟踪审计、纪检监察专员对施工的全程监督,确保安置房建成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和“廉政工程”。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一是科学规划设计。围绕老城改造、新区拓展、园区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科学编制棚户区改造“十三五”规划和2018-2020三年计划。把棚户区改造与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产城融合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棚户区改造,按照“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原则,加快推进道路、学校、水电气、绿化等配套项目建设。争取在三年内完成老城区彻底改造,河西区框架全面拉开,小城镇面貌明显改观。二是领导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督查指导棚改工作,分管领导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协调会,研究分析难点问题,制定有效解决办法。三是综合协调落实。成立县棚改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办公。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改委、房管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的联络员制度,定期会商和落实具体问题。四是实行挂图作战。对所有棚改项目,在房屋征收、改造方式、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落实包保责任等方面挂图上墙,确保棚改项目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二)创新征收举措,破解征收工作难题。一是拉紧责任链条,每个棚改项目成立1个征收工作组,分别由1名县四套班子领导联系和1名镇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同时,县棚改办不定期向四套班子领导发送工作提示函,及时掌握联系项目问题,实行精准帮助,高效推进棚改项目。二是实行风险保证金制度,包保人员按征收地块的大小缴纳相应的风险保证金,变征收压力为工作动力。三是县法院建立“司法裁判、行政执行、裁执分离”机制,将行政负责与法院强制执行有效对接,有效解决一批“钉子户”问题。从县法院、检察院、纪委、征收办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遗留问题工作组,限时解决遗留问题,全面排除征收障碍。四是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征收工作复核组,对征收工作进行严格复查,抽查率不低于20%,确保了征收数据的准确性和征收工作质量。五是濉溪镇研发使用征收补偿工作软件,将原始数据录入、三榜数据公示、安置补偿明细等自动生成,并实现一键查询,降低了数据误差率,提高了征收工作效率。
(三)创新招标建设模式,提高棚改项目质量。一是采取“费率招标”方式。招标前确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标准及编制原则,将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同步进行,可节约时间3个月以上。将项目与土地出让和基础设施建设捆绑公开招标,撬动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工程建设成本,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通过此招标方式,引入中国十七冶和中国二冶集团等实力企业。二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模式。公开挂牌出让的5宗棚改项目用地,总面积20.7万平方米,成交额达2.66亿元。预计年内再出让3宗:北关二期、职高东、老濉河西项目。三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出台保障性安居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每个棚改项目均成立监管小组,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全程介入,县纪委向县建投公司派驻2名纪检监察专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工程标后监管,建立监督检查和约谈制度。四是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为强化工程变更程序管理,县审计局派驻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全过程跟踪审计,严控擅自变更棚改项目建设事项和相关标准。同时,由县监察局牵头,相关单位参与,对在建棚改项目定期检查。
(四)强化保障服务,推进棚改措施落实。一是资金保障到位。坚持多元化融资,主动与省市农发行和国开行沟通协调,2017年15个项目贷款均已授信,累计授信贷款22.65亿元。其中国开行14.8亿元;农发行7.85亿元。申报中央、省级资金4.3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202万元、中央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1090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106万元。政府发行债券8470万元。二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在《淮北日报》濉溪专刊开设“聚焦棚改”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棚改政策,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强化棚改业务培训,让参与棚改的工作人员把准政策、用好政策。三是高效服务,推行“容缺机制”。优化审批程序,对新建棚改项目,在规划设计、行政审批等方面,推行只说“YES”不说“NO”的容缺机制,为棚改项目手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审批办理时限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四是督查考核到位。将棚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周调度、月督查、季分析”和干部考核制度,并将工作成效与干部任用挂钩,激发了各级干部推进棚改工作的热情。
(五)坚持以人为本,阳光透明操作。一是体恤于民。棚户区改造是为民谋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始终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棚改工作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公平公正。在推进征收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的原则,在房屋丈量、协议签订、安置补偿等棚改问题上绝不开口子,绝不搞特殊。三是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坚持全程信息公开,让所有拆迁户了解掌握拆迁安置过程中的基本情况,维护棚改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项目征收拆迁难、时间长。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包保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县级领导包保棚改工作责任制,加大调度频次,着力解决项目建设难题,推进棚改项目加快建设。强化对参与棚改工作的干部考核,对成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优先予以提拔重用,进一步发挥干部攻坚克难精神,用好被征收户先签约搬迁奖励政策,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按时全部完成征收任务。
(二)强化项目责任监管。对已开工项目,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责任及其他参建各方责任落实,严格监督合同条款履行,严厉打击工程转包分包行为,提升棚改项目质量,确保把棚改项目建成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和“廉政工程”。
(三)强化督查调度考核。按照时间节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确保棚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拓展棚改政策宣传范围,进一步保证政策宣传的及时、高效,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支持棚改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工作典型为宣传重点,着力营造群众积极配合、社会广泛支持的棚改工作良好氛围,确保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