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住建领域2023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节后复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1-19 11:2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春节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住建系统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县住建领域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

为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濉溪县住建领域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东升

副组长:夏泽阳  王奔

成  员:建管站、城建股、燃气办、市政工程队、园林处、路灯所、物管股、消防服务中心及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二、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对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风险管控,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提前研判,周密部署,积极做好应对防范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力以赴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低温雨雪天气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

三、深化专项治理,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一)建筑施工方面

1.认真落实各项施工方案。结合冬季施工的特点,严格落实冬季施工“防寒保暖、防滑、防冻、防火、防毒、防高坠、防触电和防坍塌”的各项安全措施,把冬季施工、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全面开展春节停工前安全专项检查。一是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在建项目要加强临建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管理和检查,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事故,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有效、数量充足。二是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对已开挖基坑,要加强基坑支护变形和降水情况的监测,及时清除基坑周边堆载,高水位地区深基坑要设置有效降水措施,做好低温天气基坑边界排水设置,强化预防基坑坍塌的应急消险措施。三是做好强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下围挡、脚手架、办公和宿舍等临时设施加固工作,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冬季施工御寒工作,做好低温天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厉打击“三抢”(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六是守好春节期间停复工“安全关”,所有项目在停工前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基坑、脚手架、模板、各类机械设备等,对临时用电、临边防护等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节后复工前应开展工地复工前安全摸底排查,同时做好复工报备和岗前安全教育等工作,确保符合复工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3.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利用停工放假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硬化施工现场的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以及生活区、办公区,改进施工现场的排水、车辆冲洗设施,为年后施工做好准备。

(二)城镇燃气方面

持续推进常态化隐患排查,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运用前阶段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成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聚集隐患整治“全覆盖”、重点问题整改“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见实效”,重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管线穿越地下空间、地下燃气管网和燃气场站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严格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管,依法打击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燃气安全和节约用气宣传,增强用户安全用气和节能降耗意识,普及应急处置常识。

(三)市政公用设施方面

加强城镇供水系统水源、水厂、管网和二次供水各环节管理,落实供水设施保温防冻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和供应。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及时清理空心树、死树和断枝,修剪树冠过大、内部过密枝条。要针对雨雪冰冻天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备足除雪物资和除雪工具,提前预判可能受恶劣天气影响的城市主要道路、桥梁等部位,全力保障城市道路破冰除雪工作。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落实管控措施,提高基础设施配置标准,重点加强对背街小巷、桥梁建设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供水、污水处理、游乐设施、公园广场内的座椅、木栈道和路灯及亮化设施等进行检测维护,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类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值班值守,按时上报各类信息

(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恶劣天气期间的值班工作,提前制定值班计划。加强门卫管理;主要负责人要检查督促各项目值班人员在岗尽责,同时要确保值班人员和主要负责人通讯畅通,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

(二)按要求、按时报送信息

1.建筑工地春节停工前,施工单位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建筑工地春节停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值班表报送至濉溪县建设工程管理站。

2.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报告报送至濉溪县建设工程管理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