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出台的相关措施

来源: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0-16 09:37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5条措施。

具体措施是: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支持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周转,支持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周转,促进新建和二手住房市场联动,盘活存量房,鼓励开展房车居联动促进消费系列活动,促进房地产开发与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深度融合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融合发展,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进一步优化车位车库销售审批手续,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贯彻落实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加强商品房土地精准供应,优化房地产功能布局,有条件调整工程建设节点拨付比例提前拨付预售资金,多项目房企市域范围内监管资金统筹核算使用,提优审批效率,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提升登记办证服务,规范商品房代理销售行为,规范商品房代理销售行为,加强舆论引导等。

以上措施自2023年9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濉溪县可参照执行。现行文件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国家和省另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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