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6-03 09:51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进一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住宅小区物业领域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在全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

(四)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61-6896039

濉溪镇人民政府:0561-6080665

濉溪经济开发区:0561-6095310

刘桥镇人民政府:0561-7081881

百善镇人民政府:0561-702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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