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预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必须经过初审、审查和审批三个程序。
二、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其他内容,局各股室及其他责任单位必须真实完整上报。
三、凡申请公开的信息必须由各股室经办人、填报人签字后报股室负责人审阅,并报分管领导审定。
四、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签字报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
五、经局政务公开公开监督小组进行审核后,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六、根据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网站管理员将信息及时录入发布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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