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吸取安庆市潜山市“12·2”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濉溪县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12-08 14:56文字大小:[    ]背景色:       

12月2日上午,安庆市潜山市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交通运输厅、省市安委办分别下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庆市潜山市“12·2”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皖交运函〔2021〕498号)、《关于安庆市潜山市“12·2”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皖安办明电〔2021〕30号)、《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安庆市“12·2”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淮安办函〔2021〕88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单位、相关股室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对入冬以来安全生产形势的研判,强化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强基固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单位要落实《濉溪交通运输冬季安全生产“强基固本”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濉交〔2021〕44号)和《濉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濉交安〔2021〕8号)要求,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各单位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多雾等极端恶劣天气信息,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纪律,一旦发生事故险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妥善高效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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