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濉溪县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2-06-09 17:34文字大小:[    ]背景色:       

现将《濉溪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的落实措施》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对照各自安全生产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0日,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共分5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3家道路运输企业、1家车辆维修企业、2家驾培企业、1家公交公司、1家危险品运输企业和1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各类问题26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尚有缺失。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待完善,未及时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不完善;二是部分企业安全制度落实有待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完善,未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并上墙;三是部分企业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还不够牢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台账不健全;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有台账,但无发票、图片等支撑材料体现真实性;

(二)关爱驾驶员身心健康有待提升。部分企业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驾驶员身心健康重视程度还不够,驾驶员体检未能做到全覆盖,人文关怀还不到位,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上。

(三)安全设施缺失或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缺失;二是部分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学习例会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记录不健全。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措施有所松懈。疫情防控工作不够严格,培训场地设有学员待定区,但人员混杂,1米线及测温等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清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要盯紧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消除不安全因素,从根本上源头上推进本质安全。

(二)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强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推动企业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更加积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重点监管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特别是督促高风险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消除隐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企业立即纠正到位。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加强施工项目监管。要督促项目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合理设置警示标示,严格监督项目施工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日常抽查。

(四)进一步抓好督导检查问题整改。要立即组织相关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各单位、相关股室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后,形成整改报告于6月10日前报局运输管理安全监督股。


濉溪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2 年五一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检查问题清单.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